扬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基金会财产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实物。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1、购入的固定资产,凭购入发票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转出单位的账面原价计价,如果评估确认的价值大于原价,以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确认的价值计价;
4、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受赠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计价,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相关凭证计价。
四、按照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增加:按原始发票及相关单据,及时增记固定资产,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五、处理、报废等减少固定资产时,除按规定报批并办理手续外,及时减记固定资产,并在固定资产卡片内进行登记,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收回卡片。
六、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理事长审批后再作账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卡片。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交使用部门粘贴在实物上、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卡片上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类别、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
八、低值易耗品:指使用期限较短,且单位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低值易耗品由秘书处建立财产登记账册,定期进行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报理事长批准后方可作出相应处理。
九、本会同时参照《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有资产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内部国有资产管理。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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