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项目 | PublicWelfare

   “仁林助残基金”简介
 

    仁林助残基金”是由扬州灯泡有限公司独家设立的公益性、非盈利性助残基金。该基金坚持“扶残助残,构建和谐”之宗旨,促进扬州残疾人事业与扬州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为加强仁林助残基金的财务管理,确保该基金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发挥最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结合本基金的实际,制订该办法。
    第一条基金名称
    仁林助残基金。
    第二条基金管理主体。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扬州灯泡有限公司。
    第三条资金来源、使用、财务科目设立    资金来源由扬州灯泡有限公司在企业收益中出资。其母本资金为100万元,并以每年10%金额数量注入母本资金。每年资金支出不超过母本金的10%。鉴于扬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尚未成立实际,该基金在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帐户内设专门科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规定管理帐户。
  第四条捐赠手续扬州灯泡有限公司凡进行资金注入(捐资),均由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并向捐赠者颁发证书。严格执行捐赠的资金交接、保管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
    第五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规定,财政、税务部门对助残捐赠的款物及有关助残收入,给予免税优惠政策。
    第六条资金使用范围
    该项基金内设扶贫、创业、助学和专项四项资金。主要用于举办和资助扬州市社会助残项目和资助符合设立基金宗旨的救助、创业、奖学、成才等助残活动。
    第七条资金使用原则
    1、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基金使用方案,并与扬州灯泡有限公司会商实施。
    2、资金使用需列入年度预算,经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扬州灯泡有限公司共同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资金的管理使用,接受审计、银行等部门的审计、监督。











“阳光少年荣祥助残基金”
 

    专门用于市区7-17岁残疾人的生活救助